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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文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22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保证接收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招收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27年拟接收人数(名)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4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4

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获得所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中国语言文学(学硕)接收本科专业是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硕)接收本科专业是国际中文教育及相近专业。

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2026年10月8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填报志愿。

(二)复试通知

2026年10月9日前,文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学院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2日9:00-12:00

2. 资格审查地点:贵州民族大学百川校区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504

3. 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复试。取得我院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至学院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学校推免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印章)

(7)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四)复试面试

1.复试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00-结束

2.复试地点:

贵州民族大学百川校区文学院

3.复试面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

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占80%。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

(一)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2.2027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 未经公示的;

6.体检不合格的。

(二)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四)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拟录取考生按文学院要求参加体检或提供相应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在推免生复试录取阶段,我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相关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二)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联系人:邱老师178******6955,邮箱:73984453@qq.com;

(三)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124402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联系电话:0851-88924267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2026-9-22


终审:韦述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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