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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研究生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 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及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督小组负责),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执行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参加复试人数

    招生计划数

    备注

    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355

    52

    78

    55

    36

    满足B类考生复试线基础上还须满足复试差额比例

    国际中文教育(045300)

    340

    48

    72

    21

    18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51

    30

    45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一)所有考生须备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发到邮箱:604140847@qq.com);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3)(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6.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收原件,本人签字)(附件6)。

    7.已成功缴费截图(复试缴费流程详见附件5)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定向考生需提供定向协议书。

    (四)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1.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组织方式

    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然后再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时间

    项目内容

    报到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2024年3月30日9:00-15:00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文学院504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2024年3月31日上午10:00-12:00

    专业笔试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文学院110阶梯教室

    1.中国语言文学(学硕)考试科目:中国现当代文学;2.国际中文教育(专硕)考试科目: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

    2024年4月1日8:00-结束

    综合面试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文学院507、508、513

    中国语言文学候考室:513

    国际中文教育候考室:513

    (三)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的生源,按照1:1.5比例(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进行差额复试。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

    2)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方式

    1.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总分为3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专业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① 加试科目:写作、中国文化要略。

    ② 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公示期内接收考生申请复核,敬请考生关注。

    六、调剂

    调剂工作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初,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折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需在10日内向文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提供体检报告,或发至文学院指定邮箱(604140847@qq.com)。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5。

    九、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考生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在文学院报到时上交。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定向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不办理解除定向协议。

    十二、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刘老师13765138193;孙老师13984175242

    电子邮箱:604140847@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邮编:550025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一志愿复试名单

    2.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际中文教育一志愿复试名单

    3.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4.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5.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6.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