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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6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要求,制定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招收专业及人数

    专业

    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名)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8

    045300)国际中文教育

    6

     

    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获得所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中国语言文学(学硕)招收本科专业是中国语言文学或汉语言文学;国际中文教育(专硕)招收本科专业是国际中文教育及相近专业。

    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2025108日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填报志愿。

    (二)复试通知

    20251010日前,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

    学院复试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

    1.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51012日上午8:30-11:30取得文学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至学院504办公室(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学校推免资格有关证明材料。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印章)

    2.复试时间

    2025101214:00-结束

    3.复试内容

    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学院确定考核内容分值权重的具体方案。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考生的复试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两日内由学院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录取

    (一)拟录取前,学院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拟录取名单给研究生院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2.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拟录取考生按学院要求参加体检或提供相应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学校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广大考生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在推免生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三)学院将在网站公布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关于复试录取咨询及申诉。

    八、联系方式

    (一)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孙老师13984175242,邮箱:604140847@qq.com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纪委,联系电话: 匡老师18275139128

     

                                    文学院

                                   2025-9-26

    一审:孙萍

    二审:吴电雷 

    三审:刘笑玲